Members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職稱     姓名 學(經)歷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董事長 謝錦興 新加坡南洋大學商學院
新加坡百工電器公司高級採購副理
MINISCRIBE CO., LTD.高級資材部經理
LEICA INSTRUMENT PTE. LTD.高級資材經理
WESTERN DIGITAL (S)PTE. LTD.資材部高級協理
CORNER CO. LTD.遠東區副總裁
MAXTOR PERIPHERALS (S) PTE. LTD.資材與生產企劃副總裁
銘鈺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董事長
MIN AIK TECHNOLOGY USA INC.董事
MIN AIK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PTE. LTD.董事
MIN AIK TECHNOLOGY (M) SDN. BHD.董事
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董事長
綠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董事長
銘裕科技(蘇州)有限公司董事
群锝貿易(蘇州)有限公司董事
MATC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董事
MAP TECHNOLOGY HOLDINGS PTE. LTD.董事
Map Plastics Pte. Ltd.(Singapore)董事
M&J TECHNOLOGIES CO., LTD.董事
精曜(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精曜(蘇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 楊宏仁 輔仁大學科技管理所
億光電子生技工程師
斯其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
銘鈺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
MIN AIK TECHNOLOGY (M) SDN. BHD.董事
MIN AIK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董事
綠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
銘裕科技(蘇州)有限公司監察人
董事 孫德文 臺灣大學會計系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專員
美商新思科技會計員
華寶通訊股份有限公司高級專員
富元精密股份有限公司會計部經理
銘鈺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
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
綠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
獨立董事 魏郡芝 臺北商業大學會計財稅研究所碩士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服務部組長 
得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獨立董事 李志峰 國立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法律組博士 
宏聲海事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怡安班陶氏保險經紀人(股)公司律師 
英屬百慕達商匯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法務經理 
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委員
達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韓國富邦現代生命保險株式會社外部董事、高階主管提名委員會委員、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獨立董事 呂月森 中國文化大學國際企業管理研究所商學博士
明源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經理 
明源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財務經理
中國文化大學國際企業管理學系講師
一詮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中國文化大學國際企業管理學系助理教授
獨立董事 詹金坪 台北科技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研究所碩士
友傳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師/組長
中華科盛德光罩股份有限公司課長/資深工程師
中華科盛德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師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之政策

為強化董事會職能,本公司於「董事選任程序」訂定董事會成員多元化之政策,以確保董事會整體能具有營運判斷、經營管理及分析監督能力。(董事選任程序第三條)

本公司董事之選任,應考量董事會之整體配置。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專業知識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驗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營運判斷能力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經營管理能力    •危機處理能力
  •產業知識         •國際市場觀                    •領導能力            •決策能力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
1.屆董事會由7席董事組成含(3席董事及4席獨立董事),其專業背景,含蓋商業、財務會計、法律與公司所屬產業等領域。董事成員有中華民國、新加坡國籍且均無配偶及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其中具員工身份之董事占比為14%;女性董事占比為14%。
2.個別成員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能力如下:

3.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與落實情形:

董事會績效評估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功能,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本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9年1月17日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
一、評估週期
1.本公司董事會每年應執行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一次。 2.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之執行,應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
二、評估範圍及方式
1.本公司董事會評估之範圍,包括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會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 2.評估之方式包括董事會內部自評、董事成員自評、委任外部專業機構、專家或其他適當方式進行績效評估。
三、執行單位
本公司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之執行單位為董事會議事單位。
四、評估程序
每年年度結束時,由執行單位收集董事會活動相關資訊和問卷分發予董事,將問卷評估指標結果提報董事會檢討、改進。
五、外部專業機構、專家應符合規定
1.外部評估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應具備專業性及獨立性。 2.外部評估機構主要為承辦有關董事會相關教育訓練課程、提升企業公司治理等服務的相關機構或管理顧問公司。 3.外部專家學者團隊,應聘任至少3位董事會或公司治理領域之專家或學者,評估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執行情況,並撰寫外部評估分析報告。
六、評估指標
1.董事會績效評估:包括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五大面向,共計45 項指標。 2.董事成員績效評估:包括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六大面向,共計 23 項指標。 3.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包括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等五大面向,共計 22 項指標。 4.薪酬委員會績效評估:包括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等四大面向,共計18 項指標。
七、評估結果運用
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應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並將個別董事績效評估結果作為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
董事會績效評估執行情形
【內部評估】

一、本公司民國113年度董事會、董事會成員及各功能性委員會之內部評估,各面向評估結果之平均得分大部分介於4 ~5分之間,顯示本公司整體運作情況尚屬完善,符合公司治理之要求。 二、評估結果除提報民國114年第一季董事會檢討、改進外,亦作為未來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或作為訂定董事個別薪資報酬之參考。 三、評估結果:
年度 整體董事會 個別董事會成員 審計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
109 3.97 4.02 4.67 4.67
110 4.15 4.21 4.65 4.64
111 4.12 4.14 4.65 4.71
112 4.16 4.30 4.66 4.63
113 4.30 4.48 4.73 4.73
 註:各項考核之平均總分為5分,平均分數介於1~2分為「待加強」,2.1~3分為「尚可」,3.1~4分為「佳」,4.1~5分為「優」。

【外部評估】
本公司民國111年度委任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對董事會之效能進行評估,協會指派蘇裕惠、林建中二位執行委員及呂淑滿組長、蔣嘉容專員擔任評估小組,以八大檢視構面評估董事會之組成、指導、授權、監督、溝通、自律、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及其他(如董事會會議、支援系統等),利用開放式問卷、公司所提供資料、公開資訊及112年2月8月實地訪談方式,經彙集整理評估後,對本公司提出總評及建議。藉由專業機構審視公司現行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運作情形及評估委員之指導及交流,以做為未來規劃、建置及強化董事會職能之參考。